洪麗萍
今日兩篇報道,都說狗。一是人害狗,二是狗害人。本該和平共處的雙方,竟鬧得水火不容、勢不兩立。
天寒狗肉香,溫補熱肺腑。自古以來國人均如是說。殺狗烹肉便習(xí)以為常,可像陽新這般偷而賣之、盜而食之的、不多見。于是,狗類性命朝不保夕,惶惶不可終日,不得不使人對它們的“狗權(quán)”擔(dān)憂……動物也應(yīng)享有生存的權(quán)利!
在黃石城區(qū),狗患幾成眾怒。大街小巷,鏟不盡洗不完的狗屎狗尿;小區(qū)靜夜,時不時地狂吠亂叫;稍不留神被狗咬傷的,得狂犬病者與日俱增了……除狗患,市民呼聲頗高。
狗是人類最親近的馴養(yǎng)寵物,本該和諧相處,到如今卻矛盾激烈,怎么辦才好?
以筆者愚見,有三招:其一,“以人為本”。人狗之間,人是主導(dǎo)方,作為萬物之靈的人要有慈悲之心,體恤天地萬物,包括狗。要認(rèn)識到人與動物之間是“平等”的,不可以亂殺無辜。其二,“與人為善”,替他人多想想。尤其是養(yǎng)犬者,不做騷擾別人之事,管好你的狗狗。其三,“以法治狗”,建立和健全養(yǎng)犬法。只有這樣,有文明的城市,文明的人,才會有文明的狗,才會有人與狗和諧共處的歡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