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血病俗稱血癌,其病因目前尚未明確,由于患者存活期短,死亡率高,已對人們的健康造成巨大威脅。
白血病可分為急性和慢性。急性患者發(fā)病急,病程短,臨床表現四大癥狀:出血、貧血、感染(發(fā)熱)、浸潤(白血病細胞在各組織中沉積所致,如肝脾、淋巴結大,骨痛等)。若不經過治療,存活期一般不超過半年。甚至有的病例從診斷到死亡,只不過一周左右的時間,死亡主要原因是出血和感染。慢性患者起病隱匿,一般無特征性癥狀,常因體格檢查發(fā)現脾大或因其它疾病而行血常規(guī)檢查異常時才被發(fā)現。病程超過半年者,經過適當治療其生存期一般為39—47個月,5年生存率在25%—50%。有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可生存10—20年,死亡原因是急性變和骨髓衰竭。目前對白血病的治療主要手段是化學療法(簡稱化療)。隨著化療方案和藥物不斷更新,其生存期已經明顯延長。
骨髓移植,是指在大劑量化療和全身照射大量破壞患者的白血病細胞后,把健康人或自身已緩解的骨髓移植給患者,使其中造血干細胞持久地在患者骨髓腔分化增殖,從而恢復其正常造血和免疫功能的過程。它能最大限度殺傷白血病細胞,又可挽救大劑量化療放療對正常造血細胞的損害。骨髓移植是目前根治白血病的最先進的方法。有的病人一發(fā)現白血病,便急著要行骨髓移植,這是一種錯誤的看法,它只能在經積極治療完全緩解后(臨床上無白血病所致的癥狀和體征,血象正常、骨髓中白血病細胞≤5%)才能進行。它可分為自體(身)和同種異體移植,后者又分為同基因(同卵雙胞胎)、同種異基因(HLA部分相同的同胞兄弟、姐妹或父母或子女),其具體適應條件是:年齡:自體<55歲,異體<45歲,白血病完全緩解后;無感染灶,無其它嚴重的疾;作異體骨髓移植前,需作組織配型和有關實驗,以選擇供者。
自體骨髓移植后,由于骨髓中仍可能有白血病細胞,尚需間斷化療和定期復查以防復發(fā)。骨髓移植中對供者的身體無何影響,隨著骨髓移植手段不斷改進,白血病者長期生存有待實現。異體移植由于存在移植排斥和移植物抗宿主反應,危險性較高,但一旦成功其效果較自體移植好。因此白血病完全緩解后,應盡早行移植。